2015年10月15日 星期四

兒童美術創作展

104學年度兒童美術創作展

時間:

(一)請參賽學生於1118日前送三件作品給老師
(二)老師將彙整,連同."小小美術家護照"認證後,於1120日送作品至教務處。
作品須知
(一)學生個人創作,主題及材料不拘(含水彩、版畫、水墨畫、設計、電腦繪圖……等)以平面創作為主,立體作品請以作品前、後、左、右四個方向拍攝之照片送件。
(二)規格為八開或四開,八開作品及小於四開的作品請貼於四開底紙上,水墨作品務須襯底,尺寸未符標準者,不予以審理。
(三)每件作品均需填寫報名表(附件二)及貼上標籤(附件三)。
(四)報名表須知:作者請在「小小美術家的話」欄框中,寫明作者創作每件作品的想法。
(五)報名表填寫不完整者,不予評審。

詳細比賽規則可參考以下校網連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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